兰州市拟出台条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

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1:01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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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

  据了解,《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是1989年制定的,2006年、2013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经对比,该《办法》已经不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为此,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18年、2019年立法计划。《条例》共八章七十五条,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燃煤及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业农业及其他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着重突出了兰州特色,增设了文明绿色祭祀、重污染天气应对、高污染燃料控制、烟花爆竹管控、将技防手段固定的证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等法等内容。

  《条例》提出,蔬菜种植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合理处置尾菜,防治尾菜腐烂的恶臭污染大气。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荒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检测。

  同时,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祭祀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公众转变祭祀方式,文明、绿色祭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民间祭祀日期间,可以指定固定的地点,提供焚烧容器,引导公众集中焚烧祭祀品,并及时组织清扫。禁止在黄河风情线沿线、城市绿地、广场、河道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品。鼓励和引导寺庙、道观不焚烧污染大气的纸钱和香火。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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