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做到三个严格

时间:2020年02月07日 14:15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胡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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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 2月6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甘肃省中小企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企业复工管理、严格企业疫情防控、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通知》规定,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市州政府确定),要确保按时正常开工开业,同时要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类中小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可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市州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按照“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同时,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岗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岗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同时,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对于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另外,企业要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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