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登记管理

时间:2020年03月30日 16:36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张丽丽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张丽丽)近日,兰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兰州市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凡是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一体化办学的民办学校,非义务教育段选择登记为营利性的,必须将义务教育段和非义务教育段拆分,分离为两个独立法人学校;凡有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通知》要求,兰州市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编辑:李兆洲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