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4:58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牛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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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牛占虎)根据《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日前,兰州市出台了《兰州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规定市级储备肉动用权属市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该《办法》由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兰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是建立健全兰州市市级储备肉储备制度,加强市级储备肉管理,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的管理依据。,

  《办法》明确了市级储备肉性质,市级储备肉,是指由市级财政专项补贴收储,专门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肉类产品;明确了承储企业资质管理,要求市级储备肉承储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和动态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冻肉储备条件,要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和有效的市场投放能力,能够承担市级储备肉的安全责任;明确了在库管理有关规定,市级储备肉必须严格按照储备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实行专仓(专垛)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保证市级储备肉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明确了储备肉动用投放规定,市级储备肉动用权属市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同时,明确了储备肉动用时机和条件;明确了储备肉补贴资金管理,市级储备肉的本金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政府对储备费用按照“保障储备、核定补贴、包干使用”的办法,给予适度补贴。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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