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0:26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王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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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11月18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加强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今年以来,全国已有10多个省份发生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阳性事件。11月13日,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冷冻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阳性,再次说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人物同防”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清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要配合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全覆盖。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方案(试行)》和《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存储总仓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试行)》方案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掌握冷链食品监测流程和操作规范;要加大检测力度,按照“首接检、批覆盖、抽样查”的原则,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包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抽样检测要尽量延伸到单体产品,相关环境、食品要做到“应检尽检”,对总仓从业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核酸检测。

  要全面做好消杀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总仓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冷链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严格按照《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存储总仓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试行)》要求做好消杀工作。

  要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双向联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通报,及时指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消杀、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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