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甘肃省三市试行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17:3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房惠玲 苏叶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 苏叶)2月2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甘肃省将于3月1日开始,在嘉峪关、兰州、天水市进行试点运行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据介绍,按照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学法减分主要有三项减分措施:一是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二是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三是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规范规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

编辑:李兆洲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