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26条措施支持“双创”升级

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2:22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胡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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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 8月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支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日前发布,26条措施支持甘肃“双创”升级。

  《措施》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取消前置性审核事项,规范权力边界,转变办理方式,减少事项设定,精简办税手续,切实降低企业办税成本。主要从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定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清税证明办理手续;落实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压缩纳税人报送资料清单;推行新办市场主体“套餐式”服务等方面,着手支持兰州城关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打造省内创新创业新高地。同时,集中受理、一次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发票领用等11个涉税事项,将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转化为一次填表、一次流转、一次跑路,确保新办纳税人开业办税无障碍。

  《措施》规定,对国家允许和鼓励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初期税收优惠规定较为原则或比较笼统、政策不清晰不明确的,以政策价值为导向,结合省情,适当放宽执行标准,用足用活政策。继续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税收优惠;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和天使投资人给予税收优惠,通过税收政策落实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落实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和动力;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的计算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给予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所得税扣除比例由2.5%增加到8%。

  《措施》还提出,要主动适应“双创”市场主体发展需求,打通省内各市(州)、县(区)之间和省外税务机关之间的横向通道,建立税务系统内部追逃清单,加强异常发票、失控发票等风险信息交换,推进非正常户、D类信用纳税人、涉税骗税和虚开发票的信息共享,提升跨区域监控能力。推动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双创”示范基地直至全省形成纳税人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合作机制。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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