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怀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5:16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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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3月13日,定西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定西市委批准,定西市纪委监委对通渭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怀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怀军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职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高额放贷等问题知而不纠,在处理上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商关系不清,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桌餐”宴请和收受高档烟酒;违反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规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事先定调,不与班子成员充分酝酿讨论;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发包、办公设备采购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且将大额违纪违法所得投入经营性放贷,赚取高额利息;滥权妄为,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违规接待费烟酒款、巧立名目向企业索要“赞助费”;插手具体案件,办“人情案”“关系案”;玩忽职守,对多案多名赌博等违法人员行政拘留未执行问题失职失察,沦为纵容违法的“警伞”和为官不为的“庸伞”。

  陈怀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执法犯法,破坏单位和地方政治生态,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定西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定西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怀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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