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09:30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实习生 马也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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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 实习生 马也湘)8月19日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

  《方案》提出,自今年3月1日起,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各地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对此,全省要切实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方案》提出,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对于办理停供的用户,在停供及恢复供应时严禁收取开关栓费等费用。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施垄断行为或指定服务商,对违反反垄断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编辑: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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