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棚户区改造实现五个“100%”

时间:2018年01月16日 11:07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本报记者郑朝华通讯员李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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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民心工程不遗余力为民办实事说到做到

张掖棚户区改造实现五个“100%”

  本报记者郑朝华通讯员李佳颖

  2017年6月20日,当工作人员再一次来到家住甘州区大佛寺改造片区的刘兰英老人家时,刘兰英终于答应拆迁并顺利签订拆迁协议。经过甘州区房屋征收办工作人员多次拜访,刘兰英老人自愿离开生活了几十年的老旧平房搬入了新居,开始了新的生活。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2017年,张掖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37个18220套(户),开工率达100%;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18798套,基本建成率204%;历年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分配入住率达100%;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190户,发放金额1367万元,发放率100.2%;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拨付率达100%。5个“100%”,在数字中映射的是近2万户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的根本改善,也是张掖市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有效提升。

  为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市认真研究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抢抓国家新三年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基础上,将棚户区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将城区集中连片、非集中连片、零星危旧平房,城市危房以及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等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争取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从根本上改善城镇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明确项目开工时限、进度、分配管理等指标要求,针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有力推进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同时,落实项目跟踪问效,认真落实月通报、季督查、半年及年终考核工作制度,发改、财政、建设、审计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资金拨付、质量安全等环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项目全方位监管,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让棚户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幸福工程。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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